退費規定
- 匯款繳費後,如因個人因素不克參加本營隊需退費者,依據提出退營申請時間,以下退費標準:
預定日期三十一日前通知:退費九成。
預定日期二十一日至三十日前通知:退費八成。預定日期二日至二十日前通知:退費七成。
預定日期一日前通知:退費五成。未通知或開課後:不予退費。
- 營隊如遇不可抗拒之天然災害(參考新竹市政府公告之停課標準),主辦單位有權決定營隊是否如期舉辦,並公布於聯絡群組內。將扣除已支付費用後再行退費。
- 營隊如遇不可抗力之疫情災害(到達新竹市政府宣布禁止大型集會活動之標準),營隊活動立即取消,報名費將扣除已支出且無法取回的費用後,剩餘全部退還給參加者。
- 所有退費皆會先行扣除行政作業費(總額 5%)。
- 營期間如因個人因素或違反營隊規定提前退營者,將不予退費。
- 退費流程與注意事項
- 申請退費:
- 請先下載「退費申請書」,以文書軟體將資料填妥後,轉成 PDF 文件檔電郵至營隊信箱 nthugplab@gmail.com,並以「學員 XXX(姓名),第幾梯次科學
/創客營申請退費」(ex:學員王小明,第一梯次創客營申請退費)為主旨提出退費申請。我們將以收到此電郵的時間作為退費標準時間。
-
- 同時,請您將「退費申請書」列印並簽章後,郵寄書面資料至「300044 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二段 101 號 國立清華大學普物實驗室 R123 室」,收件者
「國立清華大學-教務處跨領域科學教育中心」。
- 退費流程需要一到兩個月才能完成,敬請見諒。